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
2009-02-20
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
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
09届全体毕业研究生: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,预计2009年(含下半年)毕业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及延期至2009年(含下半年)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(不含已参加2005年以来本学位阶段相片采集的学生),必须统一进行学历证书相片采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1、2月23日~24日到研究生科领取图片采集机读卡。
2、涂卡时请填写校名:中山大学,学校代码:10558,学号,军人、港澳台生、外国留学生的身份证号由“10558”+学号组成;所有卡中涉及的信息,如学号、姓名、身份证等,必须与学籍管理中的信息一致,如有差异,需向研究生院管理处提出修改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汉字编码查询可在研究生院网页→学生管理→相关下载处下载“汉字区位码查询程序下载”运行文件,对于个别没有区位码的生僻字,请在汉字旁边写上其拼音,区位码统一填涂“0000”。
3、所有填涂项目必须用2B铅笔按紧左原则填涂,且中间不能留空。
4、拍摄当日带“图片采集机读卡”交摄影工作人员。
5、保持“相片采集机读卡”卡面清洁、平整,不能褶皱、折损和折叠。
二、 拍照时间:2月27日下午15:25~17:10。地点:北校区研究生楼一楼学术厅,照相时按院系为单位进行。当天补拍照时间:27日晚上18:00-19:00。
三、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拍摄的,由研究生本人自行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摄,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,联系电话:020-83398378;补拍费用:40元/人,补拍截止时间:截止至2009.3.30止。
四、 照相时要求本人着有领上装,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,一定要露出双耳,但切勿佩戴项链、耳环等饰物,不能穿黄绿色上衣。
五、 拍摄费15元/人,在相片采集现场由研究生个人缴交。
六、 详情可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。
特此通知
中山一院科教处研究生科
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
